女士美容[Hairdressing]减肥[Slim]小心陷阱
,我国《合同法》第113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双倍赔偿”。 手术割错肿瘤“割”出一场官司 事件经过: 患者江先生去年因为右侧颈部有一肿块到某医院就诊,经扫描后医院诊断为脂肪瘤可能性大,并建议手术治疗。但是手术后,江某发现医生并未将自己右侧的脂肪瘤切除,而是切除了他颈后的一色素痣及其色素痣皮下的脂肪垫。江某向医院提出赔偿,但医院并未同意,并称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于是江某起诉到法院,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法院处理: 法院认为,该医院的手术医生在对江某实行手术后,并未将扫描所提示的脂肪瘤切除,而是切除了与之无关的色素痣及其色素痣皮下的脂肪垫,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给患者造成一定的身体损害。但是,江某起诉要求该医院支付5万元的精神赔偿数目过高,驳回江某高额的精神赔偿要求,判令医院赔偿江某1000元的精神损失费,退回江某的医疗费797元。 律师点评: 陆律师:遇到像喝茶被烧伤、割错肿瘤这种情况,首先要弄清楚受到侵害一方的后果与医疗机构之间的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有因果关系,医疗机构有着不可推诿的责任,当然,这个因果关系是否存在或成立,必须有合法的权威的鉴定机构作出科学的鉴定。 特别是发生美容毁伤、毁容事件,对消费者有巨大的精神伤害,一般情况下可以请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依照法律规定和地区生活水平,广东地区精神损失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元。 上酒楼喝茶3姐妹被烧伤 事件经过: 去年7月18日,三水区卢女士三姐妹到某酒楼喝茶,服务员给茶炉添加酒精时,因操作不当,造成三人面、颈、手、脚部烧伤。事后,酒楼仅愿意赔偿治疗费用,与消费者索赔数额差距较大。 消委会调解: 消委会展开调解时指出:酒楼服务不慎导致消费者受伤,理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治疗费用及相关有足够依据的开支给消费者。经过反复教育,酒楼同意赔偿三人住院费用、伙食补贴、复诊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余元。 律师点评: 陆律师: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在该案例中,责任非常明显,酒楼应该负全部责任。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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